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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中次吴襄阳韵二首其一》宋代·项安世全文在线阅读赏析

副标题:《隆中次吴襄阳韵二首 其一》宋代项安世

作者:【宋代·项安世】  分类:宋代诗词】  关注:0次  分享到:


本文是宋代·项安世所作古诗词《隆中次吴襄阳韵二首 其一》,主要原文内容隆中次吴襄阳韵二首 其一-葛公未易谈,佳处当自晓……等的原文全文、注释译文或赏析及作者简介等内容

《隆中次吴襄阳韵二首 其一》-宋代·项安世

【正文原文全文】:

葛公未易谈,佳处当自晓。
轻身托人主,岁晚那得保。
哀哉杨德祖,所恨机太早。
文若岂不迟,万变要难了。
书生法当骄,正惧此身小。
空桑视汤币,不博一介草。
向来磻溪人,所愿直钩老。
孔明平生志,岂必书江表。
但从德翁游,时和司马好。
胸中管乐事,本自不足道。
所以刘葛交,终焉契鱼藻。
旧时耕凿地,千岁迹未扫。
客来访遗事,泪落日杲杲。
冈头双白鹭,飞去何渺渺。

【注释译文】

【作者项安世简介】

项安世-宋代文人。项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据本集卷四《内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来”推定),字平甫,号平庵,其先括苍(今浙江丽水)人,后家江陵(今属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绍兴府教授。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书省正字,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书卷八),移通判重庆府。入庆元党籍,还江陵家居。开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二),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三年权安抚使(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为湖南转运判官,未上,用台章夺职而罢。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辞》、《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传。 项安世诗,以《宛委别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为底本。校以清吴长元钞本(简称吴钞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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