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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提刑林寺丞赴召以书索诗》宋代·魏了翁全文在线阅读赏析

副标题:《湖北提刑林寺丞赴召以书索诗》宋代魏了翁

作者:【宋代·魏了翁】  分类:宋代诗词】  关注:0次  分享到:


本文是宋代·魏了翁所作古诗词《湖北提刑林寺丞赴召以书索诗》,主要原文内容湖北提刑林寺丞赴召以书索诗-鏦金伐鼓催行舟,拦街祖帐云如稠……等的原文全文、注释译文或赏析及作者简介等内容

《湖北提刑林寺丞赴召以书索诗》-宋代·魏了翁

【正文原文全文】:

鏦金伐鼓催行舟,拦街祖帐云如稠。
祥刑使者入奏事,诏书趣发不可留。
居人争门挽衣住,行人十步九回顾。
公言为汝五年留,便是数旬终一去。
居人向前为公语,情知不是留公处。
一春风雨寒凄凄,牛羊满地鸿酸嘶。
乾坤尔阔无处着,惟有此地恬不知。
桑麻鸡犬桃溪曲,身住主家数椽屋。
卧听前江风雨声,自嗟身是如天福。
公今归去作大官,连云广厦千万间。
我时岂不被公赐,天高卒卒难为攀。
吾侪小人腹,不惮再公祝。
公今揽辔行原隰,泽地相临看不足。
明朝归坐京师宅,深院重门壅休戚。
愿公莫为一身惜,须念同胞头戢戢。
春风湔泪情转恻,道旁过者声唶唶。
我时困卧五溪东,十日八九阴蒙蒙。
有来道前事,耳目为惺愡。
更将百壶扶醉胆,喜余鼻息陵烟虹。
欲输一言不能措,以公所闻还赠公。

【注释译文】

【作者魏了翁简介】

魏了翁-宋代文人。魏了翁(1178—1237年) ,南宋学者。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官至端明殿学士。嘉熙元年(1237年)卒,寿六十,谥文靖,追赠秦国公。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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