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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刘寺丞赴浙西提举分韵得霄字盐官县以海漂荡命刘措置》宋代·魏了翁全文在线阅读赏析

副标题:《送刘寺丞赴浙西提举分韵得霄字盐官县以海漂荡命刘措置》宋代魏了翁

作者:【宋代·魏了翁】  分类:宋代诗词】  关注:0次  分享到:


本文是宋代·魏了翁所作古诗词《送刘寺丞赴浙西提举分韵得霄字盐官县以海漂荡命刘措置》,主要原文内容送刘寺丞赴浙西提举分韵得霄字盐官县以海漂荡命刘措置-君王位三极,五气咸宣昭……等的原文全文、注释译文或赏析及作者简介等内容

《送刘寺丞赴浙西提举分韵得霄字盐官县以海漂荡命刘措置》-宋代·魏了翁

【正文原文全文】:

君王位三极,五气咸宣昭。
有一弗余若,引咎自己招。
如何圻甸闲,灵胥敢为妖。
毋谓一指搐,能使身无聊。
是用选肤使,汝往锄其骄。
将指得若人,谴异不足销。
水生乎天一,阳实为根苗。
疏通乃循轨,壅塞逾惊漂。
是理与政通,更当省厥徭。
绩成报天子,鸣佩行青霄。

【注释译文】

平○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仄平仄,仄仄仄仄平。
○平平仄○,平平仄平平。
平仄仄仄?,平仄平平平。
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仄仄仄平,仄仄仄仄平。
仄平平平仄,平仄平平平。
○平仄平仄,○仄平平○。
仄仄仄仄平,○○仄仄平。
仄平仄平仄,平仄○平平。

【作者魏了翁简介】

魏了翁-宋代文人。魏了翁(1178—1237年) ,南宋学者。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庆元五年(1199年)进士。官至端明殿学士。嘉熙元年(1237年)卒,寿六十,谥文靖,追赠秦国公。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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